佛山市群众艺术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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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群众艺术馆是国办文化事业单位。艺术馆大楼位于市中心地段,建成于1987年,共六层,占地面积8739平方米,建筑面积7056平方米,馆前广场面积800平方米。

佛山市群众艺术馆现有29名工作人员,其中大专学历以上21人。43%的业务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,现有副高以上职称7人。

佛山市群众艺术馆承担的主要任务为:

负责全市群众文化艺术发展的规划、组织和实施;

构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文化服务,包括组织、策划、协调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,开展对群众文化各艺术门类的创作、演出、展览、辅导和培训;

做好全市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申报工作,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保护、传承、发展、利用;

开展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理论研究与队伍建设。

佛山市群众艺术馆自1993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国家文化部“一级群众艺术馆”、 “广东省特级群众艺术馆”、“广东省文明群众艺术馆”,并曾荣获“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广东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”、文化部“文化遗产日奖”等荣誉称号。